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逝者肖像被用于祭祀用品的法律与伦理问题探讨
近年来,殡葬用品市场中出现的违法现象引起了广泛关注。根据10月27日的报道,一名来自吉林的网友发布的视频显示,已故艺术家高秀敏与张少华的肖像被印制在祭祀用品上,并被标注为“天堂电视”。这一行为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强烈谴责,认为此类商业行为涉嫌侵犯肖像权。
首先,值得指出的是,已故人物的肖像权并不会随其死亡而自动消失。《民法典》第994条对死者的姓名、肖像及名誉等人格利益给予了明确保护。一旦侵权行为发生,死者的直系亲属如配偶、子女及父母等,有权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。此外,依据新版《殡葬管理条例》,禁止制造和销售违背公序良俗的丧葬用品,因此擅自使用逝者肖像进行商业售卖属于法律上的违法行为。
其次,近年来,殡葬市场中的种种乱象层出不穷,许多商家频繁推出花样繁多的殡葬用品,如纸扎豪宅、奢侈品套装以及阴间娱乐场所等。此类产品的迅速流行不仅反映出商家追求经济利益的目的,也对社会风俗和道德底线形成了冲击。猎奇化、低俗化的殡葬用品对逝者形象的亵渎,影响了社会对生死的尊重与理解。 mk官网
此外,古人有云:“丧,与其易也,宁戚。”即在面对亲人的离世时,保持真挚的哀思比追求奢华的装饰更为重要。死亡是生命的终点,其所承载的情感和亲情的价值不应被物化或商业化。对逝者的尊重是一个文明社会不可妥协的底线。
综上所述,在殡葬行业中,借助逝者形象来获取利益,无疑是一种对社会道德和法律底线的挑战。对此,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殡葬市场的管理,依法查处侵犯肖像权和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。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,尊重逝者的尊严,才能维护社会的伦理与道德。研究表明,只有敬畏逝者,才能建立一个更加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。



